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次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要多少时间?
问: 答:著录项目包括: 1、申请号 2、申请日 3、发明创造的名称 4、分类号 5、优先权事项(包括在先申请的专利号、申请日和原受理机构的名称) 6、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事项(包括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或者注册的或地区、地址、邮政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居民身份证件号码) 7、发明人姓名 8、专利代理事项(包括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机构代码、地址、邮政编码、专利代理人姓名、执业证号码、联系电话) 9、联系人事项(包括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以及代表人等。 注意: 1、有关人事的著录项目(指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事项、发明人姓名、专利代理事项、联系人事项、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应当由当事人按照规定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其他著录项目发生变化的,可以由专利局根据情况依职权进行变更。 2、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或者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当以著录项目变更的形式向专利局登记。
专利著录项变更
专利权转移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1)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请您进入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网址是:www.sipo.gov.cn→“表格下载”→选定“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按右键“另存”该文件或按左键打开该表,再“另存”该文件。表格背面有说明和注意事项。 填写完毕用挂号信邮寄到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邮编:100088。(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专利局公布的专利收费标准中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是指每件专利申请每次申报著录项目变更的费用。著录项目变更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另有规定的除外;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专利权人变更费200元。(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赠与的证明材料。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转让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如果转让方是中国内地的个人或者单位,受让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或者受让方是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出具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出口许可证》或者《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或者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以及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合同。(4)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缴纳变更费用50元;变更后的专利权人委托原专利代理机构的,只需提交新增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受让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或者受让方是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委托代理机构。(5)受让方是单位且未委托代理机构的,应当在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中填写联系人,联系人是代替该单位接收专利局所发信函的收件人。联系人应当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6)一件专利申请的多个项目同时发生变更的,只需提交一份申报书;多件专利申请的同一著录项目发生变更的,即使变更的内容完全相同,也应当分别提交各自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7)如您的专利申请为电子申请,则需要提交电子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