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次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审理
我是“刘保昌与安徽省东泰纺织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当事人刘保昌。王永昌,李剑等在我的法(2007)民三监字第46-1号裁定书上不顾涉案专利技术名称为“自动换梭织机适用有梭织机用木梭……”这个事实,也不顾“自动换梭织机适用有梭织机用木梭”在现有技术中是早已存在又属于不为公众所知的技术方案,和不顾“自动换梭织机适用有梭织机用木梭”(包括涉案权利要求内容)是属于“不改变机器结构和用途”的情况,竟在严重故意采用非法证据判案。这样,完全是道德品质上的严重缺失!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
附:《人民法院指定的具有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管辖权的法院》
一、中级法院:(52个)
北京:(1个)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上海:(1个)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1. 重庆:(1个)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 安徽:(1个)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6. 福建:(2个)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8. 广东:(8个)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9. 广西:(1个)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贵州:(1个)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13. 河南:(1个)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14. 黑龙江:(1个)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15. 湖北:(2个)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
16. 湖南:(2个)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18. 江苏:(11个)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19. 江西:(2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