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次

有人知道宿迁市宿城区学生资助中心在哪里吗
凡被宿迁学院正式录取的学在校期间均可参加奖学金评定。奖学金每学年评次,一、二、三等奖,宿迁学院2011年各类奖学金总额400余万元。学院今年设立专项奖金,凡填报宿迁学院并被录取且高考成绩排名前50%的新生,均可获得数量不等的奖金。
对家庭困难的,我院将通过提供、省、市政府助学金和申请勤工助学岗位以及帮助办理助学贷款等措施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我院2011年向贫困生发放各类助学金和勤工助学报酬500余万元。
扩展资料:
高校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省财政厅、教育厅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和省政府确定的资助比例,以及高校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并在每年9月1日前下达。
江苏省财政厅、教育厅在分配助学金名额时,向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及师范等专业的学生适当倾斜,向地处苏北地区的高校适当倾斜。
高校收到助学金经费后,应及时补发本学年以前月份的助学金,以后月份的助学金按月发放。 高校应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助学金全额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省教育厅加强对高校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淮海工学院-《江苏省普通高校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