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1 浏览次数:次

商标注册问题:同一个类别,不同的小类可否注册???
商标注册收费标准为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 每个商品加收30元)。
根据《关于调整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的内容:
受理商标注册费的收费标准为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 每个商品加收30元)。
即: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3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不足10个类别仍收取300元官费,超过10个类别超出部分按照30元/个类别收取官费。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证明官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证明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扩展资料
根据《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甲方提交商标电子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业务除外)的,应在当日系统开放时间内在线足额支付商标规费,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收到银联在线支付平台反馈的实际支付时间为准,超过系统开放时间未收到银联反馈信息的,视为该申请未提交。
第十三条 甲方提交商标电子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业务除外),当日完成规费缴纳后,不涉及规费变动的在当日系统开放时间内可以修改;涉及规费变动的不可以修改。申请件在当日系统开放时间内可以删除,所缴纳的规费将退至付款人账户。
第十四条 甲方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电子申请的,应自收到商标局缴费通知单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缴纳费用。期满未缴纳的,商标局不受理其申请。申请件在当日系统开放时间内,可以修改或删除。
第十五条 当事人自行办理商标电子申请的,统一票据开具对象为当事人,邮寄地址为用户注册地址。
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电子申请的,统一票据开具对象为商标代理机构,邮寄地址为商标代理机构在商标局备案的地址。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商标网——关于调整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标注册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商标网——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
商标注册收费标准为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 每个商品加收30元)。
根据《关于调整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的内容:
受理商标注册费的收费标准为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 每个商品加收30元)。
即: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3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不足10个类别仍收取300元官费,超过10个类别超出部分按照30元/个类别收取官费。
